2008年12月6日 星期六 下午21:13

一直以來,拔河比賽都是採用雙敗淘汰制,這是為了避免班級一場定生死,努力了幾週只比一次就結束了,但是,雙敗淘汰制公平嗎?一直是我的疑問。



光看這份賽程表,就覺得不太公平!除了前六個班級需要比第一輪之外,第七個班級G直接跳過第一輪,如果把種子隊放在G的位置,因為種子隊所以避掉第一輪,似乎還可以接受。不過,接下來的賽制就無法公平對待了。

ABCD這四個班級如果第一場落敗時,會落入敗部第一輪(第六場比賽),但是EF若敗的一方,則是進入敗部第二輪(第七場),這六個班級同屬第一階段賽事,輸了之後到了敗部居然屬於不同層級,令人感到納悶,而且他們的對手是「四敗」,也就是ABCD第二輪的敗者!從勝部的賽程看來,如果一、二、三場落敗,到了敗部應該屬於同一層級,四、五場落敗在敗部應該屬於另一層級,但是卻讓三敗跟四敗在敗部相遇!顯然這個賽制是有問題的!

這是從邏輯上去推論賽制的不合理,如果要有具體的數據也可以。



ABCDEF這六個班級如果一帆風順,一路獲勝的話,要打進冠軍賽都必須連贏三場,像A班級就要贏了第一場、第四場、第九場,就能打第十二場的冠軍賽,BCDEF也一樣要有三勝才能擠進冠軍賽,但G班只要贏兩場(第五場、第九場),不過,之前說過了,G是種子隊,可以少贏一場!但是,如果落入敗部呢?



A隊如果不幸第一場輸了、落入敗部,接下來要打進冠軍賽,就必須贏了第六場、第八場、第十場、第十一場,包括原本輸的第一場,A隊總共要打五場!比起第一場輸的話,要多打兩場。



倘若A隊第一場獲勝,在第二場落敗的話呢?A隊將會以「四敗」進入敗部,接著要贏第七場、第十場、第十一場才能進入冠軍賽,加上在勝部的兩場比賽,A隊總共也是要打五場!所以,A隊在勝部的第一輪輸掉跟第二輪輸掉,其實結果都是一樣的!



如果A隊連贏兩場,到了第三場才輸掉呢?那就會以「九敗」進入敗部,接著只要贏了第十一場,還是能進入冠軍賽,所以A隊總共需要打四場,比起輸在一、二輪,可以少打一場!B隊跟A隊同屬於第一場的成員,所以結果是一樣的,CD如果在第一輪落敗,會跟A隊一樣落入敗部第一輪,所以情況也會一樣,倒是EF就不一樣了。

E隊如果連勝不敗的話,也是只要打三場就進入冠軍賽,但是如果第一輪輸掉的話呢?



由於E隊輸了第一輪時,會直接落入敗部第二輪,以「三敗」的身份!所以接著只要再贏三場(第七場、第十場、第十一場)就能進入冠軍賽,總共需要打四場,比起ABCD如果第一輪輸掉,總共就要打五場才能進入冠軍賽,直接少了一場!所以,某種程度來說,EF也算種子隊囉!



倒是弔詭的事情出現了,如果E隊在第三場過關了,卻輸在第五場(勝部第二輪),此時將會以「五敗」的身份進入敗部第二輪!跟「三敗」的層級是一樣的,必須要在敗部連贏三場(第八場、第十場、第十一場)才能進入冠軍賽,加上原本在勝部比過的兩場,E隊總共要比五場!整理一下情況,E隊如果在第一輪落敗,進入冠軍賽前總共比了四場;E隊如果在第二輪落敗,進入冠軍賽前反而要比五場!



最後,E隊如果是在勝部第三輪才落敗的話,跟ABCD一樣,是以「九敗」的身份進入敗部,所以總共要打四場。



再來看看種子隊G吧!連勝兩場進入冠軍賽,這是沒有問題的!但是,如果第一輪輸掉的話呢?那將會以「五敗」的身份進入敗部第二輪,接著要贏第八場、第十場、第十一場才能進入冠軍賽,所以總共要比四場。



如果G在第二輪輸掉,就以「九敗」進入敗部,要贏了第十一場才能進入冠軍賽,所以,總共要打三場,G算是蠻合理的,越早輸掉就應該越辛苦,整理一下剛剛分析的結果如下。



如果能克服E、F第一輪輸了之後,卻只要比四場的不合理,或許這個賽制就會好一點,但是七隊是個相當尷尬的數字,怎麼排似乎都無法解決這個問題。

上個月剛好看到原住民電視台的節目「原來數學好好玩」,有一集正好提到雙敗淘汰制的安排,跟拔河比賽不同的是,他們的競賽是可以三隊一起比的,但是拔河並不行,而節目中對於雙敗賽制中各隊的考慮,則是以幾勝幾敗作為考量。

節目中的參賽者是八人,八是個偶數,照理來說,應該是很容易排出公平的雙敗淘汰制出來,他們排賽程的思路是這樣的。



八個人在第一輪比賽中獲勝時,每個人都是一勝零敗,所以自然可以進行第二輪(第五場、第六場),而第一輪落敗的一敗、二敗、三敗、四敗,戰績上都是零勝一敗,因此落入敗部第一輪,贏了之後才能以一勝一敗的成績進入第九場,第九場的雙方戰績同樣一勝一敗,所以可以同場較勁,獲勝者,戰績累積成兩勝一敗。而五敗、六敗的隊伍,在勝部的戰績是一勝一敗,落入敗部後互咬,獲勝的那個人戰績就跟「九勝」一樣成了兩勝一敗,雙方比第十一場,贏的人就成了三勝一敗,勝敗相抵銷之後,就可以跟勝部的「五勝」、「六勝」競賽了,因為他們同樣都是兩勝零敗,也因此第十二場的冠軍賽就成了三個人在比!

但是如果非得要兩隊抓隊廝殺的情況呢?冠軍戰怎麼辦?原來在雙敗淘汰制中,八隊一樣排不出公平的賽制,或許是因為八等於二的三次方,這個「三」注定了,最後還是三支隊伍出線,看來至少要十六隊才行!七隊自然更不可能成功了!

不過,今年拔河比賽改成團體跳繩賽,似乎就可以克服這個問題了!在團體跳繩決賽前,長時間的比賽已經造成一些抱怨,跟拔河比賽相較,拔河每次比賽三十秒,三戰兩勝制即使打到第三場,兩分鐘左右就可以結束了,但是團體跳繩賽中,每次比三分鐘,還分成男生、女生,即使兩班一起跳,還是需要六分鐘,時間整整拉長了三倍,難怪,今年的比賽,感覺特別的漫長!於是,大家都在想,如何縮短時間?



其實團體跳繩比的是次數,根本不需要抓隊廝殺,七個班級甚至於可以一起比第一輪,依照次數決定最多的四隊進入四強,接著四強以一對四、二對三的方式進行準決賽,然後就可以舉行冠軍賽了!如果擔心一個班級只比一次不夠,預賽甚至於可以採兩賽制,比兩次!以總和或最多次數的那一場作為進入準決賽的依據也可!如此一來,將一個班級比一次就當作一場的話,第一輪就要比十四場,第二輪比四場,加上冠軍賽兩場、季軍賽兩場共比二十二場。跟現在的賽制比二十四場還少了兩場!如果這樣還嫌冗長的話,那麼第一輪各班只比一場,那麼就少了七場,總場數就只剩下十五場!一方面公平,二方面減少了許多時間!這或許可以作為明年比賽的參考,當然,前提是,如果明年還有團體跳繩比賽的話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oec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