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7日 星期一 下午22:08

無論是算式填充題或是列式,其實,都是教學生做一個正確的解題計畫,將文字題能夠不改意思的轉變成數學符號。今天一開始,我們就先討論不同的列式,是否代表不同的情境。

將上禮拜的小九問題拿出來討論,我說上次的式子大部分列出「40+120-70-25+35-60」,不過,有人列出了「40+120+35-70-25-60」,而且能算出同樣的答案,這是不是代表這樣列式也行?大家開始發表意見,有人贊成,有人反對,不過,反對的意見較多,大部分的想法是,這樣列式就跟題目講的情境不同了,小九的錢因為事情的發展而有時增加、有時減少,但後者的列式是說小九的錢一直增加,然後減少三次,顯然,跟真實狀況不相同,因此認定這樣的列式不是在講這一題。

我完全同意這樣的說法,也必須引導學生說出這樣,否則,整個四則運算的教學順序勢必會被攪亂,當怎麼列式都行的時候,布題就變得沒有用處了,我們希望他們的思考路徑一致,大家一起聚焦在某一點上思考討論,然後把原則建立起來了。

在確定了列式要將題目的原意表達出來之後,進入今天的教學目標。

因為由左向右算是習慣,不用教他們也會這麼做,所以,當作教學目標不太容易,只好刻意讓他們思考先算左邊跟先算右邊的差別。

今天布題是「公車上23人,到站後下車15人,接著上車31人,請問公車上有多少人?」全班都能列出「23-15+31」的算式。接著,我詢問這樣的算式,先算左邊跟先算右邊,答案會不會一樣?大家開始計算。

這個布題,我刻意在前面用減的,讓答案會算出不一樣,進而確立「由左而右」的計算原則,並且帶入「括弧」的用意,不過,數字設計欠缺周詳思考,發生了出乎意料之外的錯誤。

有兩個小朋友都說出來了,這一題先算左邊和先算右邊的答案會不同,這是符合教學目標的。但是「23-15+31」,如果先算15+31會得到46,然後「23-46」就超過他們計算能力範圍了!所以一個小朋友寫出了「23-15+31=46-23=23」,自動在第二個式子時,把大數放前面,小數放後面,兩者才能相減。另一個小朋友在第一式就把題目交換了,寫出「15+31-23=46-23=23」。真是太尷尬了!布題前沒有把數字考慮清楚,幸好,沒有人提出疑問,就讓它默默的過去。把焦點放在由左而右計算的習慣,不能因為我想先算後面,所以就可以這麼做,有可能會算出錯誤的答案。但是,如果真的有需要先算右邊怎麼辦?

再次布題,這是習作的題目,「夏季冰品大減價,每支便宜5元,小朱拿100原去買原價23元的冰,可以找回多少元?」這樣的列式就會出現先算右邊的狀況,在列式時就必須標記出來,進而引入括弧。





最後,確認兩個原則:第一、有括弧的要算。第二、沒有括弧的時候,由左而右計算。

這兩個原則出來之後,剩下的就是文字題的理解問題了,這或許比引出那兩個原則更難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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